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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美术馆、大剧院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4-08-24
宜昌市拟在西陵区下西坝建设宜昌市美术馆、大剧院,根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230080]号),西陵区西坝路西侧地块规划为美术馆、大剧院项目用地: 表1 调查地块信息表
根据《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使用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为此,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对美术馆、大剧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调查结论如下: 根据调查采样结果,调查地块范围内的土壤中所有的监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锌含量也低于所参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2011)中商服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常规指标中部分重金属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的III类限制,但低于Ⅳ类限制,同时也是非特征因子,其余常规指标中34项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的III类限制。 结果表明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符合第二类土地利用规划,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附件:《宜昌市美术馆、大剧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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