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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2024年拟出让为住宅用地的6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时间:2024-05-15 关于高新区2024年拟出让为住宅用地的6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宜昌市城区2024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及高新区项目建设需要,宜昌高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拟对花园路与赵庄路交会处西南侧地块、李家湾路与裴太路交会处北侧地块、城东大道与深圳横路交会处东侧地块、安泰路与白洋大道交会处西南侧地块、白洋大道与安泰路交会处北侧地块和花园路与赵庄路交会处南侧地块6个地块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土地类型为农用地,规划用地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查地块信息如下: 表1 调查地块信息表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宜市环规〔2023〕1号)要求:宜昌市辖区内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的,可遵照《宜昌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要求(试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宜昌高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论如下: (一)本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二)本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体废物填埋等。 (三)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 (四)本地块历史上无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风险的。 (五)本地块历史上未曾长时间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 (六)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不存在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小作坊、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情况。 (七)本地块现场状况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被污染迹象的。 (八)本地块周边不存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 因此判断地块现状土壤环境良好,调查地块现状可以满足住宅用地规划要求,调查可在第一阶段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附件:《花园路与赵庄路交会处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李家湾路与裴太路交会处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城东大道与深圳横路交会处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安泰路与白洋大道交会处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白洋大道与安泰路交会处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花园路与赵庄路交会处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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