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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宝泽中心(宝马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时间:2018-08-12     

2018年7月5日,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宜昌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公司宜昌宝泽中心(宝马4S店)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和伍家区环保局等单位代表共10人,对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宝泽中心(宝马4S店)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区东站路(宜城春晓旁),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宝马4s店,建筑单体共10层,地下1层,地上9层。建筑地上部分分为汽车展厅、车间、办公和汽车配件超市等四个功能区。其中汽车展厅位于地上1层和2层;车间(机修间、钣金)布置于地上1层,紧邻汽车配件超市楼体;办公区域位于展厅内隔间,汽车配件超市布置于3-9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7月,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宝泽中心(宝马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2月,宜昌市伍家区环境保护局以“宜伍环审〔2016〕32号”文予以了批复。该项目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竣工,经过试运行,目前该项目运行稳定,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21.9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还未验收的宜昌宝泽中心(宝马4S店)项目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本项目根据现场核实,本项目环评原计划建设食堂,现实际未建设改为外部送餐,减少油烟排放和厨余垃圾产生。该变更属于向利好情况变化,故不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本项目变更内容不属于项目建设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该项目的主要废水为洗车、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的汽车修理厂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动植物油。

(2)废气

该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室有机废气。油漆废气主要来自于汽车补漆、烘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和苯系物(苯、甲苯和二甲苯),主要是喷漆间喷漆时无组织逸散。

有组织排放:该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喷漆车间,通过漆雾过滤器(过滤棉+活性炭),经20米高空外排,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苯系物(苯、甲苯和二甲苯)。

(3)噪声

项目噪声为主要为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修理汽车时的敲打声、电焊声及切割机、压缩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各类风机、空调机组、水泵等各类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级的空调机组,同时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的封闭设备间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主要污染因子为等效A声级。

(4)固体废物

主要固体废弃物可分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两大类。

生活垃圾包括: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办公垃圾及废包装物等,委托伍家区环卫处统一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汽车检测维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旧车机件、废油漆及溶剂桶、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旧轮胎及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等。工业固体废物中汽车检测维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旧车机件和废旧轮胎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余均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统一转运处理,废旧轮胎与旧车机件出售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的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和石油类的浓度日均值及pH值的范围值均在《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间接排放限值范围内;达标率为100%。(2)废气

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喷漆间尾气中的颗粒物与苯系物(苯、甲苯和二甲苯)监测浓度和排放速率的最大值均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范围内。废气无组织排放中,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均为未检出,苯无组织监测最大浓度为0.0582mg/m3,颗粒物最大无组织监测浓度为0.586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之二级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该项目边界外噪声4个监测点位中,▲1和▲4号点昼间等效声级的范围值在51.1dB(A)~54.4dB(A)之间,夜间噪声昼间监测值在46.0dB(A)~46.8 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2和▲3昼间等效声级的范围值在49.9dB(A)~69.0dB(A)之间,夜间噪声昼间监测值在44.9 dB(A)~49.5 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因项目废水接管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无总量控制指标。经核算,该项目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的年排放总量为0.107吨,氨氮的年排放总量为0.015吨;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20.7吨,均已妥善处置,排放总量为“0”。

五、验收要求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

1、完善危废间标识标牌;

2、签订废油漆桶、废机油桶等危废处置协议

    (二)验收监测单位

1、进一步完善废油漆桶、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措施,明确回收处置单位的资质及协议;

2、进一步核实项目废水产生量,按最大规模完善接管总量的达标分析;

3、核实一般固废的产生及处置去向;

4、完善雨污分流示意图、危废处置资质、应急预案等附图附件。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在完成上述整改,报告编制单位在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后,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湖北宜昌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宜昌宝泽中心(宝马4S店)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

2018年7月5日

宝泽验收报告表(备案版)1536743015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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