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鄂)卫职技字(2021)第012号 | ||
委托单位 | 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传忠 | ||
项目名称 | 综合酶制剂扩产及节能改造项目 | ||||
项目地点 | 宜都市东阳光医药产业园区 | ||||
类别 |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 ||||
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技术服务项目组 | 项目负责人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签发人 | |
李祥太 | 叶朦、周亚平 | 张苛 | 吴迎春 | ||
项目基本情况 | |||||
评价范围: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综合酶制剂扩产及节能改造项目的生产装置及辅助配套设施。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硫酸、其他粉尘、工业酶混合尘、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评价:经职业卫生调查法、检查表法、类比法、风险评估法、经验法分析,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较为齐全,在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存在的粉尘、毒物、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基本能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以下,满足国家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到一定范围的,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综合酶制剂扩产及节能改造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结合本预评价报告的分析,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企业根据《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综合酶制剂扩产及节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