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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迎风风电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网上公示时间:2020-11-29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迎风风电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万和镇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萧 (二)评价范围 本项目的评价范围为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迎风风电场工程项目的风力发电装置及辅助设施,主要包含迎风南风电场和迎风北风电场的风电发电装置。 具体为:迎风南风电场位于万和镇龙凤山村附近,包括9台单机容量为2.5 MW风力发电机组,110 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内为正在建设中的龙泉风电场预留设备及位置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1回110 kV线路、1回35 kV集电线路;迎风北风电场位于万和镇双庙附近,包括9台单机容量为2.2 MW风力发电机组,110 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内为已建设好的万和风电场配套的设施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1回35 kV集电线路等。 本次评价工作涉及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不包括本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放射性危害以及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进行更改后出现的问题。 (三)现场检测情况 采样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3日,共计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李祥太 检测人员:李祥太、刘崇伍 陪同人:董萧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本次对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迎风风电场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测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迎风风电场工程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生产企业。 建议企业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迎风风电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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