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网上公示时间:2020-11-25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燕 (二)评价范围 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和辅助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亚磷酸二甲酯生产装置、草甘膦原粉生产装置、草甘膦水剂和粒剂生产装置、草甘膦母液处理装置、甘氨酸生产装置等主要生产设施和相关的储运设施、变配电站、污水处理站等辅助生产设施。 厂区内部的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的供气装置及配套的储罐、装卸设施,以及宜昌兴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的A1罐区、C1罐区、备品备件仓库、江边码头、趸船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5万吨/年亚磷酸二甲酯搬迁技改项目”、“草甘膦制剂装置、码头罐区及一期污水处理站搬迁技改项目”、“草甘膦结晶浓缩液焚烧炉扩建项目”等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及甘氨酸三工段氯化铵装置、干燥装置、甲醛精馏装置、二甲酯一车间一工段生产装置、原配制车间水剂工段生产装置、原湿法磷酸装置硫酸储罐等已停用的生产装置均不纳入此次的评价范围。 本评价报告评价范围不包括该公司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进行更改后出现的问题。本报告评价范围不包括生产场所中可能涉及到的放射性危害。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4个采样日构成。具体采样期间情况见下表。 表3.1-1 现场采样、检测情况
检测人员:杜支兴、刘崇五等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黄磷、氯气、三氯化磷、甲醇、氯化氢及盐酸、氯甲烷、氢氧化钠、硫酸、甲醛、氨、磷酸、过氧化氢、乙酸、氯乙酸、乙酸酐、二氧化硫、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修正版)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经本现状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 建议企业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Copyright 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码进入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