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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荆东门站及配套工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时间:2020-11-24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荆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荆东门站及配套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荆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荆门市深圳大道东段北侧、G207国道(荆东大道)东侧约200米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禹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具体包括工艺装置区(包括阀组区和撬装区)、辅助用房、综合用房、值班室、箱式变电站、化粪池、排污池等。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项目采样由2020年8月19日至8月21日3个采样日构成。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硫化氢。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输配岗位接触的噪声、硫化氢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相关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控制效果评价的综合分析,荆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荆东门站及配套工程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荆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荆东门站及配套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留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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