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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境工程(秭归)有限公司秭归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网上公示时间:2019-05-08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华新环境工程(秭归)有限公司秭归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秭归)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秭归县郭家坝镇崔家湾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尚进 (二)评价范围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范围包括华新环境工程(秭归)有限公司秭归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生产装置以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包括垃圾预处理装置,公用工程为滤液储罐、除臭系统、全厂安全、给排水、供电等。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输至本项目过程、生活垃圾RDF(垃圾衍生燃料)终端处理过程、渗滤液及无机废渣的终端处理过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次评价工作涉及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不包括本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放射性危害以及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进行更改后出现的问题。 (三)现场检测情况 首次采样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11月2日共计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李祥太 检测人员:黄晶骏、王小峰 陪同人:张尚进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氨、硫化氢、甲烷、甲硫醚、二甲基二硫醚、二氧化硫、甲硫醇、二硫化碳、甲酸、乙酸、丙酸、丙烯醛、丁醛、苯、甲苯、辛烷、1,2-二氯苯、正己烷、三氯乙烯、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氯苯、环己酮、丙烯腈、萘、吡啶、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 本次对华新环境工程(秭归)有限公司秭归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测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华新环境工程(秭归)有限公司秭归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生产企业。 建议企业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华新环境工程(秭归)有限公司秭归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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