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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时间:2018-11-27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吉冰冰 (二)评价范围 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仅限于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储存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催化剂生产装置、醋酸酯生产装置、储罐、仓库、给排水、供配电等。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及采样期间由7月12日至7月14日、8月17至8月19日、9月3日至9月5日共9个工作日构成。 调查人:谭辉 检测人员:王小峰等 陪同人:吉冰冰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毒物:氧化铝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碳酸钠、邻甲酚、乙酸、乙酸酐;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辅助用室设置完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齐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1月4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经本现状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 建议企业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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