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燕
(二)评价范围
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及其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亚磷酸二甲酯生产装置、草甘膦原粉生产装置、草甘膦母液处理装置、草甘膦助剂生产装置、粒剂和水剂生产装置等主要生产设施和相关辅助生产设施。未完成验收的焦磷酸钠生产装置区以及已停产的三氯氧磷生产装置不纳入此次的评价范围。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8月24日至8月27日、9月8日至9月10日、10月27日至10月29日等共13个采样日构成。
检测人员:黄晶骏、杨勇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黄磷、氯气、三氯化磷、甲醇、氯化氢及盐酸、氯甲烷、氢氧化钠、硫酸、磷酸、甲醛、过氧化氢、氨、其他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经本现状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
建议企业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