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200t/d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69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詹伟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为200t/d光电玻璃原料制备系统,超薄基板生产系统(包括熔化、成型、退火、冷端等工段),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为供电、给排水、供热、供气、检维修等。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及采样期间由2016年1月28日至1月30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段友泽
检测人员:黄晶骏、邹琴、李甜甜
陪同人:詹伟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毒物:氨、二氧化硫、碳酸钠、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汇总表
检测项目 | 检测岗位 | 合格岗位 | 不合格岗位 | 合格率 |
氨 | 2 | 2 | 0 | 100% |
二氧化硫 | 1 | 1 | 0 | 100% |
碳酸钠 | 1 | 1 | 0 | 100% |
矽尘 | 2 | 1 | 1 | 50% |
其它粉尘 | 1 | 1 | 0 | 100% |
噪声 | 10 | 10 | 0 | 100% |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控制效果评价的综合分析,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200t/d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建设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组织验收。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200t/d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