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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气体生产基地迁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时间:2015-09-15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宜昌宏业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工业气体生产基地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宜昌宏业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程永耀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医用氧灌充线,氧、氮、氩、二氧化碳灌充线(含灌充车间、储罐等),溶解乙炔气仓库、气瓶检验所,辅助工程为全厂安全和消防系统,公用工程为给排水、供电、电信等。 (三)类比企业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预评价未对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参考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宜昌市得心实用气体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二○一五年九月;报告书编号:KINGS-ZP-2015-033]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毒物:丙酮; 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预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宜昌宏业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工业气体生产基地迁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在落实本预评价报告的建议措施后,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本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宜昌宏业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工业气体生产基地迁建项目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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