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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宁化工合成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示时间:2014-10-11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合成氨能量系统优化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谢中润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2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线,将原合成氨装置中的0.8 MPa变换、脱碳、铜洗、32 MPa氨合成等工段设备改为2.0 MPa全低变、PSA脱碳、醇烷化精制、22 MPa氨合成及配套公用工程,并保留部分现有车间和设施设备。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及采样期间由2014年7月30日至8月1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杜洋 检测人员:杜洋、杨勇、肖强 陪同人:谢中润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CO、NH3、SO2、H2S、高温、工频电场。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35个接触噪声的岗位中,5个岗位检测结果超标,合格率为85.7%;6个接触高温的岗位中,3个岗位检测结果超标,合格率为50%;其余检测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控制效果评价的综合分析,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合成氨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合成氨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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