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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星化工磷铵升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时间:2014-07-25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铵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 建设单位联系人:钱四德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包含主要工艺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运工程。主要生产装置为改造升级的2×25万吨/年磷酸二铵,配套改造的63万吨/年硫酸生产装置、33万吨/年25%磷酸生产装置以及与生产装置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 (三)类比企业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类比企业选取的是宜都兴发股份化工有限公司,调查及采样于2013年12月6日进行。 调查人:王冬梅检测人员:杜洋、杨勇、肖强 陪同人:龚捷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硫磺粉尘、磷酸二铵粉尘、煤尘、磷石膏粉尘; 化学毒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氟化物、氨;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本次对类比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7个接触氟化氢的岗位中,2个岗位超标,合格率为71.4%;5个接触四氟化硅的岗位中,1个岗位四氟化硅的浓度超标,合格率为80%;30个噪声接触岗位中,10个岗位超标,合格率66.7%;其余检测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预评价的综合分析,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铵升级改造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该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铵升级改造项目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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