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远安县明宇矿业有限公司(老林坡选矿厂及尾矿库)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用人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远安县明宇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宜昌市远安县
委托单位联系人:陈绍峰
(二)项目概况
远安县明宇矿业有限公司(原湖北祥云集团远安广原化工有限公司老林坡选厂)成立于2012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覃志圣,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远安县嫘祖镇苟家垭村五组,经营范围包括:磷矿石及硫铁矿销售、磷矿石筛选及工矿废渣开发利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远安县明宇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采样期间由2022年2月22日、2月23日、2月24日共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黎翰林 检测人员:秦长安、杜支兴
陪同人:汪川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
本次对明宇矿业矿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6个粉尘接触岗位,6个合格,合格率为100%;7个噪声接触岗位,6个合格,合格率为85.7%。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明宇矿业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以内,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运行正常、生产系统建筑结构与辅助用室设置完备,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但明宇矿业部分岗位的噪声超标,另外明宇矿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与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还有待完善明宇矿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中有关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明宇矿业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采矿业,第(五)中类—非金属矿采选业,第4小类石棉、石英砂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结合本现状评价报告的分析,明宇矿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