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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菌剂及生物有机肥项目时间:2022-08-16 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菌剂及生物有机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意见
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菌剂及生物有机肥项目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工程已经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内西南侧。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建施工:新建1栋生产厂房、厂房内外地面及道路硬化,喷淋塔循环水池施工;设备安装:生产厂房内安装翻堆机、皮带机、造粒机、喷淋塔废水储罐和酵母液储罐等生产设备,发酵车间铺设地暖管道,配套安装除臭洗涤塔、喷淋塔废水管线和布袋除尘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广安博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0年11月下发了关于《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菌剂及生物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于2020年12月动工,2021年6月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条件。项目竣工后开始进行试运行,项目试运行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及装置、地点(含总平面布置)和环境保护措施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可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喷淋塔更换的废水全部作为发酵补水回用。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无变化。 2、废气 本项目恶臭废气主要来源于发酵过程。生物有机肥原料为蘑菇渣、谷糠粉、烟梗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含硫化物、氨类的恶臭气体。发酵车间内设有引风和收集系统,尾气经收集后通过6套喷淋塔洗涤后再分别经6根16m排气筒排放,车间厂房密闭生产,单套风量为14000m3/h,剩余未收集部分通过车间以无组织形排放。投料口设有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由20m高排气简排放,风机风量为14000m3/h,剩余未收集部分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挤压造粒机、喷淋塔等设备噪声。 对加油泵和风机的运行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柔性连结和基础减震措施。对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管理。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的影响,经厂房墙壁的阻隔消减、距离衰减后,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售给枝江楚天塑业有限公司作为原材料处理。投料车间内地面沉降粉尘为生产原料,主要是谷糠壳、蘑菇渣,定期清扫收通过投料口添加至生产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备运行正常,投料区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发酵区6套喷淋洗涤塔通过喷淋吸收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与硫化氢,处理后排放速率与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置。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阶段性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该项目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此外,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九项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验收后续工作 1、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细化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表。
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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