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复合肥冷冻除湿
节能工艺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意见
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复合肥冷冻除湿节能工艺改造项目2021年9月中旬开工建设,2021年10月下旬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工程已经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冷却设备升级改造,收料设备升级改造,物料传输系统改造,由传统的单纯式机械风冷冷却工艺升级为行业先进的粉体流密闭冷却加风冷双冷却工艺,天然气锅炉改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9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下发《关于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复合肥冷冻除湿节能工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枝环审[2021]36号)。项目于2021年9月开始改造,2021年9月下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条件。
项目竣工后开始进行试运行,项目试运行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及装置、地点(含总平面布置)和环境保护措施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可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依托原生产厂房,不新增员工,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
有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颗粒物废气主要来源于布袋除尘器尾气。项目有组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6.3mg/m3,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
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投料区域以及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主要采取厂房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挤压造粒机、喷淋塔等设备噪声。
对加油泵和风机的运行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柔性连结和基础减震措施。对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管理。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的影响,经厂房墙壁的阻隔消减、距离衰减后,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不新增职工,人员均从为原岗位职工,因此本项目不会新增生活垃圾。
(2)布袋除尘器粉尘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为原料,收集后重新作为生产复合肥原料回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备运行正常,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天然气锅炉尾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置。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阶段性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该项目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此外,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九项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验收后续工作
1、生产管理
(1)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后期运行过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规范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确保各危险废物全部合规处置。
2、验收监测报告
(1)完善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阶段对比一览表,细化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2)完善项目依托工程相关环保手续与建设时序、消纳可行性。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完善报告内容,完善相关福附图、附件、附表。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表。
迪斯科科技集团(宜昌)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