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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高端速溶红茶及其关联产品的产业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2-06-27 2022年6月27日,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根据高端速溶红茶及其关联产品的产业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高端速溶红茶及其关联产品的产业开发项目位于五峰渔洋关镇东三房坪村2组116号,设计生产能力为1000吨/年,主要产品为高含量茶黄素的速溶红茶。该项目生产车间依托现有厂房,另依托厂区现有配套冷库、仓库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6年12月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高端速溶红茶及其关联产品的产业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3月28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以五环审[2017]4号《关于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高端速溶红茶及其关联产品的产业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取得批复后,于2017年5月动工建设,于2022年2月竣工,项目竣工后开始进行调试,并同步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91420500780934778K001W,项目自调试开始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比1.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生产规模为1000吨/年配套的厂房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核实,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是喷雾除尘废水和设备清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喷雾干燥废气、热风炉废气以及天然气锅炉废气。茶叶粉尘采用密闭喷雾除尘+25m排气筒;热风炉采用25m排气筒;天燃气锅炉采用15m排气筒。 (三)噪声 厂区内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空离心机、空压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为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距离衰减,绿化隔音等。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罐式提取的茶渣、废滤膜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及罐式提取的茶渣由当地农户拖走用作农肥,废滤膜及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茶叶粉尘采用密闭喷雾除尘+25m排气筒;热风炉采用25m排气筒;天燃气锅炉采用15m排气筒。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机”处理后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及热风炉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中相关标准要求;喷雾干燥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相关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厂界北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东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罐式提取产生的茶渣、废滤膜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和罐式提取产生的茶渣由当地农民拖走用作农肥,废滤膜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按现有生产工况折算近期工况,废水中COD排放量为0.2076t/a,氨氮排放量为0.0016t/a,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216 t/a,工业粉尘排放量为0.0720 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852 t/a,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阶段性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中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废水中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此外,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九项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核实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方式,进一步核实项目实际设备情况; 2.加强项目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并能满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3.核实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有关内容; 4.验收监测报告表按照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充实,完善相关内容。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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