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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港枝江港区姚家港作业区姚家港煤炭专用码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时间:2022-05-05     

2022年3月15日,枝江市宁港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宜昌港枝江港区姚家港作业区姚家港煤炭专用码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宜昌港枝江港区姚家港作业区姚家港煤炭专用码头位于位于长江中游芦家河水道左岸,枝城长江大桥下游约20km,上游距宜昌市约79km,下游距武汉市约545.2km。工程中心坐标为111.661230E,30.383677N。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个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船舶设计)煤炭进口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年吞吐量400万吨。码头平台长度265m,宽度20m,平台顶高程47.20m。陆域平面形状呈矩形,纵深约354.5m,宽约364.93m,占地面积约194亩;按工艺要求划分有煤炭堆场储存区、筒仓配煤区。煤场、筒仓、转运站采用带式输送机栈桥连接,煤场内配套设置变电所、煤水处理间、输煤综合楼、堆煤机库等辅助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2月,枝江市宁港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10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以宜市环审【2019】73号文对《枝江港姚家港作业区姚家港煤炭专用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取得批复后,项目于2019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7月30日竣工。项目竣工后开始进行调试,并同步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自调试开始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47453.52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为8958.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8.8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宜昌港枝江港区姚家港作业区姚家港煤炭专用码头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核实,并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06月04日)中“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工程运营期间主要废水产生环节有码头冲洗水、雨水、含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码头平台不设置厕所,码头工作人员生活设施主要依托后方陆域。生活污水主要发生在后方陆域,陆域生活污水排入场区北侧三宁公司锦纶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姚家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深度处理后排入长江;含煤废水经收集后排入煤水处理车间,经处理后回用于喷淋用水、堆场抑尘等。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港区煤炭装卸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汽车尾气、装卸机械尾气、码头区域装卸扬尘及船舶燃油废气等。在卸船机和堆取料机上设置雾化洒水喷头,对各起尘点进行干雾抑尘,保障煤炭湿度,减低装卸过程中的起尘量;在3000DWT码头平台桥式抓斗卸料漏斗上方设雾化喷头;在皮带机上方设置挡风板或在皮带机上加设封闭隔尘罩措施;在皮带机转接处设置密闭转运站,转运站皮带机转运点处均设置干雾除尘喷嘴进行洒水抑尘,同时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需达99%以上,排气筒高度为10m~15m;为了减少皮带机转运站地面粉尘的二次飞扬,定期对转运站地面进行冲洗;工程新建3个筒仓,单舱容量为8000t,高度为47.5米,且筒仓设置布袋除尘器,彻底解决了煤炭露天堆存及堆取料作业时由于风力作用引起的煤炭起尘问题工程采取封闭煤棚结构,运输进出口两侧设置18m防风网方案。
  (三)噪声
  营运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装卸机械的作业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以及船舶噪声。厂界设置3m高的围墙,并在港界种植绿化带,同时封闭皮带机;设备选型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个别高噪声源强设备采取消声隔声设施;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采取绿化措施,既可以降低噪声,又起到美化工作环境的作用。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到港船舶固体废物等。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环保设施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在皮带机转接处设置密闭转运站,转运站皮带机转运点处均设置干雾除尘喷嘴进行洒水抑尘,同时设置布袋除尘器,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以上;含煤废水全部收集进入煤水处理车间,经含煤废水回用设备处理后储存在回用水池,回用于堆场喷淋、绿化和道路喷洒,不外排。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辅助区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进入管网,进入三宁公司锦纶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姚家港园区污水处理厂。船舶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上岸,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姚家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码头、转运站和堆场建有雨水排水和含煤废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含煤废水全部收集进入煤水处理车间,经含煤废水回用设备处理后储存在回用水池,回用于堆场喷淋、绿化和道路喷洒;到港船舶机舱油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在码头所在江段排放。
  2.废气
  工程试运行后项目码头平台及陆域堆场无组织排放最高测定值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转运站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废气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对应高度折算后的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来自港口的船舶,其船舶固体废物如需岸上接收,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进行卫生处理后,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
  五、验收结论
  宜昌港枝江港区姚家港作业区姚家港煤炭专用码头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可研阶段,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步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设计中的各个阶段开展了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施工,环保项目资金有保障,工程设施质量优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纠纷。此外,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九项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2、进一步充实项目建设内容,核实项目总投资和环保投资;充实环保设施变更情况分析,并论证其合理性、合规性;明确其为阶段性验收。
  3、核实污水处理工艺及产污节点分析。
  4、核实固废种类、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5、进一步细化、完善施工期及运营期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调查。
  6、补充地表水监测数据及厂区雨污管网图。
  7、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要求,完善报告编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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