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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磊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1-09-03 2021年9月2日,神农架林区磊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神农架林区磊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神农架林区磊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位于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八角庙村,设计生产能力为20万立方米,主要产品为商品砼。厂区占地面积6600㎡,总建筑面积1900㎡,建设内容包括搅拌区(建筑面积600㎡)、封闭式砂石料场(建筑面积900㎡),砼车停车场(建筑面积300㎡)、办公楼(单层,建筑面积400㎡)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委托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神农架林区磊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8月3日,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以神环保函〔2020〕16号《关于神农架林区磊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取得批复后,于2020年9月动工建设,于2021年2月竣工,项目竣工后开始进行调试,并同步申请办理排污登记,排污登记编号为91429021MA49ETJM9N001Y,项目自调试开始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比4.4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生产规模为18.6万立方米/年配套建设的厂房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核实,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作业区清洗废水,均会引入四级沉淀回收污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流入三级沉淀回收蓄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及食堂用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砂石料输送、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搅拌楼物料混合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粉料筒库产生的颗粒物,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堆场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食堂烟道产生的油烟。 废气处理措施就是食堂安装LT-JDGJ-2A-60A型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1套;砂石料堆场棚顶安装喷淋除尘器2套;封闭式输料皮带2套;粉料筒仓自带仓顶脉冲除尘器8套;搅拌主机自带布袋除尘系统2套。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运输车辆、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选用低噪音设备,经山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衰减,从而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废润滑油。生产固废主要来源于沉淀池沉渣、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弃混凝土。其中生产固废收集后都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废润滑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环保设施包括油烟净化设备,污水收集处理装置。其中食堂油烟经LT-JDGJ-2A-60A型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四级沉淀回收污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回收蓄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 2.废气 有组织排放:根据附件4油烟净化设备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关标准。 无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和表3中相关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园区收集清运,生产固废全部收集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润滑油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阶段性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中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此外,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九项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搅拌站、交通、装卸和风蚀扬尘管控,确保站区无扬尘,满足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2.做好设备、车辆清洗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维护、管控,确保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 3.发挥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责任,美化绿化,亮化站区环境; 4.验收监测报告表,按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充实完善有关内容; 5.补充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有关附图附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表。 神农架林区磊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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