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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茅坪镇曲溪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1-01-09 2021年1月8日,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单位根据秭归县茅坪镇曲溪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秭归县茅坪镇曲溪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位于秭归县茅坪镇三峡翻坝港口物流区西侧,设计处理能力2万m3/d,按实际投运时间分近、远两期建设,其中,近期为2020年底建成日处理城市污水1万m3,远期为2030年底建成日处理城镇污水2万m3。 近期1万m3/d处理规模配套建设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氧化沟、配水排泥井、二沉池、精密滤池、污泥脱水间、生产辅助及管理用房、生物除臭一体化设施、进出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设施。远期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氧化沟、二沉池、配水排泥井。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7年4月委托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秭归县茅坪镇曲溪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5月2日,秭归县环境保护局以秭环审〔2017〕5号《县环保局关于秭归县茅坪镇曲溪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复函》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取得批复后项目于2017年6月10日动工建设,于2020年8月15日竣工,项目竣工后开始进行调试,并同步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1日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20527MA494FFY93002U),项目自调试开始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7952.15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近期处理规模为1万m3/d配套建设的构筑物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核实,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工艺发生变化,原环评设计采用生物滤池处理污水厂站产生的臭气,实际建设采用M型无极光解废气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具体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表2-1 项目臭气治理工艺变更情况对比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废气处理工艺变动属于环保措施改变,因此,需对照清单中环保设施变动判定标准逐条识别,判定表如下: 表2-2 项目臭气治理工艺变更判定表
通过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臭气处理方式变动可行且合理的,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污水处理厂本身属于废水治理环保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水主要为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间压滤水,通过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内进水泵房抽升至细格栅前与城市污水一起进入氧化沟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污水厂尾水就近排入曲溪经疏港大道箱涵,最终排入长江。 (二)废气 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格栅和污泥脱水间产生的臭气,格栅处无法密闭收集主要采用绿化减缓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污泥脱水间通过房屋密闭和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M型无极光解废气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厂区内噪声主要为提升泵、引风机、曝气机,提升泵采用潜水泵置于水池内进行隔声,引风机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减少振动,曝气机通过平面布置优化,将其布置在远离声敏感区方向,从而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栅渣和污泥。生活垃圾和栅渣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秭归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经脱水按环评要求运至秭归华新水泥厂协同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建设单位根据环评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为6552m3(42m×26m×6m),满足环评提出的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6000 m3要求。 项目采用次氯酸钠+紫外消毒工艺对废水进行消毒处理,配套建有次氯酸钠储罐2个,容积为10m3/个,储罐周边设有15cm高围堰,围堰末端为收集沟,废液可经收集沟自流至污水井然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通过进水口阀门调节最终进入事故池。 此外,厂区备用发电机柴油储罐容积为380L,储罐底部设置有15cm高围堰,围堰面积约2.25m2,储罐顶部安装有可燃气体报警器,可进行声光报警,并将信息反馈至中控室,值班人员可迅速可有效避免柴油泄漏外溢对环境造成污染。 2、在线监测装置 废水排放口按规范要求建有巴氏槽,并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已于2020年12月21日联网,并于12月31日委托湖北坤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比对验收,比对结果表明各在线监测实施监测数据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此外,建设单位根据环评要求在项目进水口也安装有在线监测实施,监测因子为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进水口监测数据反馈至项目中控室,用于污水调试管理。 3、其他设施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对厂区进行了绿化、边坡进行了锚喷支护。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曲溪污水处理厂监测期间去除率较稳定,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色度平均去除率均大于97%,总氮去除率为85.93%,动植物油、石油类去除率为58.04%~65.12%。污水处理厂对易生化降解的有机物去除率较高,脱氮除磷效果较好,对油类物质去除率相对较低,但总体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达到了环评预估效果。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城镇生活污水经曲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各项基本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和总铅等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总体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 曲溪污水处理厂通过对污泥脱水间进行收集采取光解处理后,排气筒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二级标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曲溪污水处理厂采取臭气收集处理和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四周氨、硫化氢最大浓度分别为0.16mg/m3和0.012mg/m3,臭气浓度<10,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标准要求(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各污染物厂界排放达标。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按现有处理工况折算成近期(2020年)满负荷工况,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3.88t/a,氨氮排放总量为0.8924t/a,总磷排放总量为0.2372t/a,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有组织废气氨排放量为0.0513t/a,硫化氢排放量为0.00031t/a,能满足环评估算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阶段性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中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此外,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九项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水处理厂近期10000m3/d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臭气处理装置、紫外消毒、污泥压滤机等环保设施),确保其处理有效,保证恶臭、污水和噪声影响等稳定达标。 2、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污水处理厂一般工况只有2000m3/d左右,如果工况达到75%以后,建议在对出水水质、恶臭等有关因子进行补充监测,检验环保设施运行的有效性。 3、树立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4、验收监测报告表进一步按臭气处理工艺和设施配置及其变化情况,说明变化性质,另按企业自主验收监测技术指南,完善验收有关内容。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表。
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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